我公司(以下简称“招标人”)于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1日对我公司2021年度临时车辆租赁项目招标中标结果进行了公示,公示已结束。截止2021年2月1日,招标人未收到相关投诉或异议。现将中标人公告如下:
标人:陕西西咸新区格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
特此公告。
我公司(以下简称“招标人”)于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1日对我公司2021年度临时车辆租赁项目招标中标结果进行了公示,公示已结束。截止2021年2月1日,招标人未收到相关投诉或异议。现将中标人公告如下:
标人:陕西西咸新区格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
特此公告。